189228690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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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永新汇2栋5楼09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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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内容
对租赁南山区社会物业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实际经营者,按其所在区域分档次予以租金补贴。每家企业的租金补贴不超过1万元;每个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补贴不超过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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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租赁社会物业的,须同时满足以下第1、2、4项的条件或第1、3、4项的条件:
1.2022年1月31日前在南山区注册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小微企业的认定,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;个体工商户应有实际纳税或者缴交社保。
2.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有实际纳税。
3.期间有以企业名义或实际经营者名义缴交社保。
4.同一地址原则上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,但同一地址有多家实际经营企业也可分别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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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标准
1.在封控区、管控区(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)的,小微企业房租补贴1万元;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5000元。
2.非封控区、管控区(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)的,小微企业房租补贴5000元;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2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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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
1.申请书。
2.营业执照。
3.法定代表人(实际经营者)身份证。
4.房屋租赁合同。
5.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或2022年已发生的纳税证明或2022年2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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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(一)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sfms.szns.gov.cn/egrantweb/);
(二)社区工作站初审、街道办企业服务部门复审、街道办事处审批;
(三)审核通过后将以汇款转账、微信支付等形式发放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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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
自发布之日起,至2022年4月30日。